团体标准质量管理系统
江西省工程师联合会 · 立项申报与专家评审全流程留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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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体标准立项 · 申报与评审

发起单位实名绑定后在线填报立项信息 → 管理员核验准予立项 → 上传征求意见稿 → 5 名专家盲审(至少 3 位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)→ 修改后二次提交 → 管理员审核并发布征求意见稿(35 天公示期)→ 征求意见反馈审核 → 复核发布归档 → 标准状态管理。全流程留痕,可随时倒查。

办理流程

共 11 个环节,每个环节的操作人、时间、内容均自动留痕
① 实名身份绑定个人或单位信息绑定后方可填报
② 提交立项申请按《立项申请表》填写并提交
③ 管理员初审核验行业类别与会员身份,两项均为“是”方可立项,否则驳回
④ 准予立项生成立项编号
⑤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发起单位上传征求意见稿
⑥ 专家盲审5 名专家独立评审:通过 / 修改后通过 / 不通过(后两者须说明原因);至少 3 位通过或修改后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,否则不予通过、审核终止
⑦ 汇总反馈 · 修改后二次提交须附 AIGC 检测报告
⑧ 管理员审核征求意见稿准予发布的进入 35 天公示期;不同意则写明原因退回重新修改上传
⑨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管理员审核:无意见反馈或有反馈意见已修改,均同意发布
⑩ 复核发布归档材料永久留存可查
⑪ 标准状态管理实施中 / 要求整改 / 废止,状态变更全程留痕
留痕保障版本快照不可覆盖、意见不可删除

账号说明

本系统使用「邮箱 + 验证码」注册与登录
  • 发起单位:自行注册账号,并完成实名身份绑定(个人信息或单位信息)后方可填报立项申请
  • 评审专家:注册后需输入管理员发放的专家邀请码绑定专家身份
  • 管理员:注册后输入管理员邀请码绑定管理身份
邀请码由管理员在后台生成,一码一人、用后失效。请勿外传。

温馨提示

· 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,除已公示的专家评审费外无其他收费。
· 本系统所有提交内容都会生成版本快照并记录操作日志,请如实填写。
· 上传材料请勿包含涉密、涉个人隐私信息。
· 使用中遇到问题,请联系联合会标委会(19970057955 / 1730700721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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